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定于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星期二)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被告人谷玉平故意伤害一案。特此公告。
发布时间:2013-07-19 08:30:58
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定于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星期二)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被告人谷玉平故意伤害一案。
特此公告。
二○一三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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