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夏天分外炎热,室外经常连一丝风都感觉不到。在这样的炎炎夏日里,梨树区法院的收案量继续大幅度上升,为便利当事人,立案庭践行“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为当事人畅通诉讼渠道,切实保障群众打官司不求人。
原告赵某(女)今年55岁,她的丈夫许某已于2017年去世,留有一栋产权人姓名是许某的53平方米的平房,许某去世后赵某没有再婚。赵某家境十分困难,一边打工一边要照料家事,故此前赵某一直没有时间变更产权人姓名。赵某为此来到梨树法院,立案庭干警热情接待赵某并帮助其准备好立案所需要的材料后,当场为其立案。
为了确保真正做到“打官司不求人,”梨树法院立案庭干警与群众沟通时要求统一使用法言法语,热情接待当事人,切实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作风。在立案过程中,立案庭干警严格遵守“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原则,畅通诉讼渠道。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对材料不全的当事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法言法语,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帮助群众完成立案,切实在立案环节保障群众“打官司不求人”,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权,为梨树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