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法院迅速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第二次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9-07-18 15:09:43


    7月15日,梨树法院召党组扩大会议,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鹏举主持会议并进行工作部署讲话,全体在院党组成员和本院扫黑办干警参加会议。

    王鹏举院长会上指出,院党组召开此次扩大会议主要任务是对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第二次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进行落实部署,聚焦中央督导组反馈的具体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逐一整改,按期整改,务求实效。

    王鹏举院长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每名党组成员都要把中央第14督导组反馈意见及时传达贯彻到分管部门的所有干警,做到对上级问题反馈意见精神全面准确掌握。

    二是针对法律政策把握不准、适用不当的问题,院党组从本周开始,建立党组周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院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时间具体定在每周的周四、周五下午;由政工科和扫黑办共同负责对以往党组会议记录进行复查,检查是否存在扫黑除恶会议记录内容遗漏;扫黑办负责建立整改台账、档案,及时进行上报。

    三是针对职能机关不担当、不作为、打击不力的问题,我院将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和“以案为鉴、正风肃纪”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加强法院队伍政治建设和纪律建设,努力打造“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

    四是针对“公检法”三机关会商制度执行较差的问题,我院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检法”三机关会商制度,从7月份开始,做到每月召开一次“公检法”三机关会商会议,时间定在每月月末进行,由扫黑办提前确定会议时间、会商内容、准备会商材料,做到会商确实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起到相互协调、联合打击的作用。

    五是针对“打财断血”存在的不深不透问题,由执行局、刑庭等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和鸡西中院《关于执行中推进“打财断血”工作的若干意见》通知要求,加大适用和执行力度,深挖犯罪分子财产线索,果断采取查封、没收等措施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六是针对“打网破伞”推进力度不够的问题,要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坚持做到“最后一问”,在被告人最后陈述时讯问被告人是否有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和“保护伞”,这项工作由刑庭具体负责落实。

    七是关于政法机关与纪检机关不协同、“两层皮”的问题,由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和扫黑办共同对本院干警和刑事审判中涉及涉黑涉恶线索的,及时移送纪检机关,要建立汇报协同制度,定期将本院发现的干部涉黑涉恶线索向纪检部门移送和说明情况。

    八是关于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存在的问题。我院已对2013年以来所有已审结的案件进行了集中排查,此次进行再排查,全院14名员额法官要对自己审理的案件再次进行彻底排查,由扫黑办列出排查重点案件类型、特点和范围,做到排查不遗漏,经员额法官自己确认无误后,签署承诺书交由扫黑办存档备查。如对员额法官对线索把握不准,提交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仍不能确定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进行确认、上报、移交。

    最后,王鹏举院长强调:一、全院各部门和全体干警要强化思想认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无论涉及到哪个部门和哪名干警,都要全力支持配合,对此次反馈的问题,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全院各部门和全体干警要强化落实责任,认真填写《整改台账》,按时上报,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抓好责任落实,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三、全院各部门要强化整改措施,根据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工作特点,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会议要求落实不到位和问题整改不力的部门,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追责。

责任编辑:张浚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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