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院按照省委政法委、省高院部署,全面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开展了10项重点工作:
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
建立了以办案质效为基础的绩效考核制度;落实了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晋升选升规定和职业保障机制;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管理规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责任追究机制。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
开展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庭审实质化进程;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方位推进繁简分流,最大限度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建设大数据办案平台和涉案款物统一流转平台。
全面推进司法公开
通过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录播、案件信息查询、诉讼档案查阅等司法公开措施,实现“公开司法、阳光司法”。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原则,严防冤假错案发生。
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坚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
依法开展“优化营商环境”
坚持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加强对各类企业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保护;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涉产权案件,对确属侵害产权的错案依法予以纠正。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支持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依法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
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诉讼有机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全面加强司法规范建设
在诉讼窗口服务、立案登记、庭审和调解、审判委员会评议、司法鉴定、执行措施等方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规范司法行为,做到文明规范执法。
创新普法宣传教育
通过举办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利用法院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门户网站等媒体,大力开展普法活动,促进社会公众法律意识的提升。
通过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我院在审执工作、党建工作、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司法公开、普法宣传等方面都取得长足进步,形成了尊崇法治、践行法治、捍卫法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