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课堂】《行政诉讼法》老百姓应该知道的三件事

  发布时间:2019-01-09 15:53:09


    行政诉讼是一种公正、有效的对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方式,通过行政诉讼,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同时,可以提高公民的民主、法治意识,对建设法治政府具有深远意义。

    一、遇到行政不作为应该怎么办?

    行政不作为危害了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和行政效率,侵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我们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答案就是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依法向不作为行政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的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未履行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依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没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行政机关收到申请满60日起计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起诉期间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二、行政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1,起诉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复议后的起诉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哪些?

    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三类:

    (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工商、税务、土地、审计、卫生等部门;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享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他们必须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处罚种类、幅度、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超过法律授权的处罚种类、幅度、数额的限制,该行政处罚无效;

    (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受托组织。根据行政管理的实际需要,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授权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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