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梨树区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家庭婚姻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化解了当事人之间昔日的恩怨,修复了亲情关系,让一家人备受感情折磨的案件最终划上了句号。
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庄某于1996年3月15日经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无子女,庄某将王某带来的一双儿女拉扯成人。后王某和庄某及其子女因家庭财产发生争议而分居,双方的子女也因父母和财产矛盾日深。为取得家庭财产,2006年庄某和其子女未经王某同意,就将婚前其翻盖的270平方米的二层楼房及70平方米的平房卖给了第三人刘某,并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不久,王某便向梨树区法院提起诉讼,与庄某离婚。该案在中止审理期间,王某还就所卖房屋另行起诉庄某,经梨树区法院判决,确认庄某及其子女与刘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并限期解除该协议。后王某与庄某离婚案经法院判决,由王某给付庄某房屋折价款26万元,庄某所卖房屋归王某所有。可是判决生效后,王某没有履行能力只能卖掉该房屋返给庄某折价款,而刘某却因不服判决,拒不倒出房屋,还将庄某及王某的子女告上法院。败诉后,刘某仍然拒不搬出,致使王某始终无法将房屋卖出兑现折价款。后来,王某病故。可是官司却未了结。
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刘某做思想工作,明确告知其法院将对该房屋进行司法拍卖,令其限期搬迁,逾期不迁法院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并张贴了强迁公告。摄于法律的威严,刘某在前不久便迁出了该房屋,这起困扰了庄某和王某子女的难缠案件终于落下尘埃。
结案后,执行法官将庄某和姜某兄妹二人传唤到法院,就姜某兄妹俩给付庄某折价款事宜进行协商。承办人和执行局长考虑到双方关系的特殊性,本着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化解矛盾的原则,借机做双方的说服工作,促使双方和解。通过巧打亲情牌,解开矛盾症结,消除双方间的误解和积怨,最终使双方取得了相互谅解。王某的儿子姜某对继父庄某动情地说:“您对我们兄妹有养育之恩,都是家里这些事影响了我们之间的感情,我们很对不住您,这些年也没买点啥去看看您……”王某的儿子说着便从衣袋里掏出400元钱,递给庄某。庄某激动得接过钱,又立即从中抽出100元钱给姜某,哽咽着说:“好孩子,难得你有这份孝心,你别给我这么多,你再拿回去100块钱零花,挣钱不容易啊!……”目睹这个场面,让办案法官也不禁为之动情,深为这一家恢复久违的亲情而高兴。此案不仅展现了执行法官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深厚的人文情怀,更得益于执行法官采取的执行策略方法。因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