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梨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实施意见》,9月26日,梨树法院针对一起贪污犯罪案件召开审判委员会,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鹏举主持召开,并邀请梨树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军共同研究讨论。
王鹏举院长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强化审判监督的重要举措。检察长于军列席梨树法院审委会,充分体现了梨树检察院对梨树法院工作的大力支持,这对于破解诉讼难题、提高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保证法律正确统一实施、提高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大意义。
会上,于军检察长认真听取了承办检察官对该案的汇报,查阅了案卷材料,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并就该案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方面发表法律意见,为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参考。于军检察长表示,梨树区检察院将进一步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构建检法两家诉讼活动中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格局,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