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行动】梨树区法院执行法官用真情感化促双方和解

  发布时间:2018-09-14 14:25:16




    “太谢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这么辛苦执行,我这钱还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要回来!”拿到执行款的申请人郭某向执行人员感激地说道。9月13日下午,梨树区法院执行法官通过释法明理、换位思考、反复教育、以情感化等多种方式方法,促使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当天履行了还款义务,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该案中的申请人郭某与被执行人赵某原是朋友关系,2016年4月2日,赵某因其经营的煤矿急需资金向郭某借款,并承诺给4分利,双方约定用款时间为四个月,还出具了欠条,由被执行人赵某的女儿赵某琴担保。可是过了还款期限后,郭某多次向赵某索要借款,赵某一直没有给付借款和利息,为此郭某将赵某、赵某琴告上法院,要求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在梨树区法院判决后,赵某和承担连带责任的赵某琴仍未履行,郭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人员即向赵某发出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及风险告知书,但赵某逾期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未按规定报告个人财产状况。随后,执行人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赵某的银行存款情况进行了查询,没有发现赵某有可供执行财产。经了解,赵某经营的井口因不达标早被勒令停产,没有收益偿还欠款。在执行人员的多次责令下,年已八旬的赵某没有劳动能力,只能扣划其每月退休工资偿还欠款。

    最近,随着“雷霆行动”的深入推进,执行人员得到了被执行人赵某琴银行有存款的线索,于是执行人员迅速出动,及时到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鸡西分行某支行查询并冻结了赵某琴账户内90000余元存款。然后,执行人员传唤赵某琴,责令其履行清偿欠款义务,赵某琴考虑到自己的父亲赵某没有履行能力,担心白给父亲还债,说什么也不同意还款,并摆出“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架势对抗执行人员。面对这种情况,执行人员没有单纯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对赵某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做思想疏导工作,讲明作为担保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疏通其对立情绪,使其走出法律“误区”,并同其拉家常、讲法律、讲亲情,逐渐平复了其激动情绪,解开了思想“症结”,对郭某家庭的困难情况表示理解,同意偿还郭某的欠款。经过与郭某进行协商,郭某也做出了让步,自愿放弃利息,少要30000元,赵某琴同意偿还60000元借款,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9月14日上午,赵某琴就将60000元汇入执行专户内,该案全部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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