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梨树区法院发放十万救助金 彰显为民司法情怀

  发布时间:2018-09-04 08:43:10


    8月31日上午,梨树区法院举行仪式为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董某的家属发放了10万元司法救助金,让董某的家属真切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与温暖。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专项救助资金发放仪式

    2018/08/31

    “多亏了梨树区法院对我们家的帮助,虽然还没拿到赔偿款,但是拿到了法院送来的司法救助金,真为我们解了燃眉之急啊!”在发放仪式上,当董某的母亲韩某某接过司法救助金时,韩某的侄女情不自禁的对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在发放仪式上,党组成员郭兰君首先宣读了《梨树区法院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救助决定书》,并介绍了梨树区法院申请这笔司法救助金的具体过程。执行干警高洪峰宣读了司法救助金发放笔录。随后,郭兰君宣布发放司法救助金,由执行干警郭微将10万元司法救助金交到韩某的手里,顿时令韩某十分感动。

    发放仪式

    去年2月6日16时20分许,被告人蔡某酒后驾驶摩托车沿梨树区平岗矿企业路向山下行驶途中,因超车将被害人董某撞伤致死。经交警部门认定,蔡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董某负次要责任。2017年4月26日,梨树区法院以蔡某犯交通事故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韩某、董某经济损失223,417.12元。由于蔡某入狱服刑,没有父母,没有成家,毫无任何履行能力,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一直处于执行不能的状况。董某生前同父母在一起生活,因购买房屋欠下30000元钱的外债,平时全靠其每月在矿上上班维持全家生活和偿还欠款。事故发生后,家里因抢救董某又欠了很多外债,让这个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董某的父母均已年近八旬,并且体弱多病,妻子又无工作,正在上初四的女儿也因交不起学费而辍学,后跟随母亲去了外地打工。年迈的父母只得同大儿子在一起生活,然而大儿子也因矿上分流在家,患有脑梗,丧失劳动能力,韩某夫妇每月仅靠大儿子300余元的工资和低保维持生活,生活极其艰难。

    为切实解决韩某的生活难题,梨树区法院领导十分重视这个案件,多次去到韩某家中进行回访工作,及时跟进了解其生活状况。按照省高院相关文件规定,认为韩某夫妇符合司法救济条件,决定为韩某申请司法救助。经过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主动与各部门协调,最终为董某的家属争取到10万元司法救助金,极大地缓解了董某家属的经济压力,帮助其家人渡过难关。

    

责任编辑:张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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