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行动】思想工作促和解 多年积案一朝结

  发布时间:2018-07-19 11:28:12


    7月13日早上,梨树区法院的干警们刚来到院里上班,一起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的被执行人贾某就已被执行干警传唤到梨树法院,跟随贾某前来的还有其姐姐,在执行局等候申请执行人满某的到来,双方将就给付拖欠的赔偿款问题进行协商。

    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案情:

    2010年9月3日13时23分许,被执行人贾某驾驶自己的两轮摩托车将申请人满某的父亲撞倒,后经抢救无效亡故,该起事故,贾某负全部责任。后经梨树区法院判决,以贾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满某等5人的经济损失72 061.58元。贾某刑满释放后,因无固定职业,且居无定所,一直没有能力和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给付赔偿款,致使该案长期未能执结。为此,满某多次来院要求执行该案。

    为使满某尽快拿到这笔赔偿款,办案人高洪峰在7月12日下午将满某和贾某约来法院,让双方自行协商。无奈由于贾某始终没有履行义务,让满某对其十分不满,双方没说上几句话,就“谈崩”了。为促进双方和解,高洪峰不急于直入正题,而是通过说情讲法,平复双方的情绪,化解满某的怨气。一直过了下班时间,经过高洪峰的耐心疏导,贾某终于取得了满某的谅解,满某对贾某的生活现状也很同情,从而为下一步顺利执结该案创造了有利条件。最后,高洪峰又将两人领到食堂共进晚餐,贾某与满某共用一个餐盘,边吃边唠,积怨全消。

    大约9点钟左右,该案的申请执行人满某来到执行局。在高洪峰的主持下,贾某的姐姐首先说明了其弟弟没有履行能力,只能依靠借款给付这笔钱,希望满某能做出让步,如果少要10000元,自己将当天借钱给完这笔赔偿款。满某一听,答应可以少要5000元,但当天必须给付35000元。贾某的姐姐不同意,表示其弟弟给付35000元有困难,不行就任凭法院处置,她也不管弟弟的事了。双方一时变得僵持起来。高洪峰见状,就根据双方各自的心理和争议焦点,单独进行说服,并确定了让双方都能接受的履行数额。最后,满某又做了让步,由贾某给付33000元,并承担案件执行费,贾某姐弟俩均表示同意,双方立即达成了和解协议。双方签完字后,贾某的姐姐立即到亲友家筹钱。中午11点钟左右,就将33000元钱交到了满某的手中。最后,双方都面带笑容的离开了法院……

责任编辑:曹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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