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梨树区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过程中,通过加大执行力度,注重说服教育,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不仅使当事人的权益进一步得到保护,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案情回顾:
2017年5月26日,被执行人林某驾驶大货车,与国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国某受重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梨树区法院判决,由林某赔偿国某各项经济损失20000余元。判决生效后,林某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国某的代理人李某申请梨树区法院执行。
送达执行通知书后,执行干警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财产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林某在车辆、银行、证券等机构的财 产信息进行了全面查询。查询反馈结果显示,林某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致使该案无法执行。今年春节前,已成为“植物人”的国某由于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收入,生活出现了困难,其妻子李某便来法院催要执行款。为帮助其度过生活难关,执行法官张伟才几经周折将林某传唤来院,对其施加压力,责令其履行义务。林某临时筹借了5000元给付了国某的妻子。而尚欠的执行款,林某始终借口经济拮据,再也没有给付,并屡次规避法院执行。
为有效执结该案,张伟才决定再打“亲情牌”,一方面作出了再次对林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强制执行措施的拘留决定书,另一方面联系林某的亲属,从情理法的角度作了耐心细致的协调工作,促使其亲属积极为林某筹措款项,履行给付义务。迫于法院的“雷霆攻势”,林某的亲属先后借给林某共计17000元,当庭履行了赔偿给付义务,并将赔偿款汇入了法院执行专户内,该案全部履行完毕。
“法院这么快就执行完了,真帮了我们大忙了,太谢谢你们了!”当国某的妻子从梨树区农行执行专户中取出赔偿款后,向前来陪同取款的执行法官连连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