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区法院签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发布时间:2018-04-28 08:35:29



党组书记、院长王鹏举与各位党组成员签订责任状


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鹏举与各位党组成员握手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促进反腐倡廉工作,梨树区法院举行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签订仪式,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鹏举分别与各位党组成员签订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责任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法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及《中共鸡西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要求分管院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并在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在九个方面努力做到严格自律,廉洁司法,为全院干警做出表率。责任状还将责任细化分解到每名党组成员,明确了院长、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范围、责任追究和承担责任方式。通过举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签订仪式,强化了院党组领导班子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进一步促进了党组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将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责任编辑: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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