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上午,梨树区法院院长王鹏举身着法袍,手持法槌,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董某危险驾驶罪一案并当庭宣判,梨树区检察院检察长于军担任公诉人依法出庭。
宣判后,被告人董某表示当庭服判。
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为充分发挥院长带头办案示范引领作用,切实调动员额法官办案积极性,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精准落地。梨树区法院院长王鹏举,以身作则,多次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案件。
院长办案,是梨树区法院在司法改革过程中院领导办案常态化的一个缩影。自司法改革以来,梨树区法院进一步完善审判运行机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院领导的示范带头作用,院领导积极作为、带头办案,落实上级提出的院长、庭长办案要求。同时,在案件逐年增多的困难面前,院领导勇挑重担,主动承办积案难案,深入庭室和办案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院长亲自审理案件,回归法官身份,也带动了广大法官的办案积极性,有力促进了审判质效和法院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