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2日,李某酒后与郝某等四人一起打麻将,在这之前二人并不认识,在打麻将过程中,因李某多次出言不逊,遂发生口角,郝某将麻将桌打翻,麻将弹起将李某嘴部砸伤并造成门牙损坏,二人因协商未成,因此成讼。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与出警的民警详细了解双方的纠纷发生经过,发现双方争议较大。开庭前,征询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时,办案人分别做双方当事人工作,释明双方具有的权利、义务及此类案件的相关法律规定,从最初李某的不作让步、郝某的拒绝赔偿,直到双方态度缓和,但是在双方对赔偿数额分歧不大时,因双方拒绝接受对方的调解意见并作出让步而叫停。在这种情况下,办案人按预定时间准备开庭。当办案人身着法袍已准备入庭时,还在作双方当事人最后的调解工作,有感于法律的权威及办案人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和解并达成一致意见。在等待审判员制作结案文书的时候,双方不仅握手言和,还聊起了日常工作,签收完法律文书,二人说笑着一起离开了法院。
此次调解,避免矛盾激化,快速、简便解决了纠纷,减少当事人讼累,节约了司法资源,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