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区法院以“队伍建设、司法为民” 为载体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2-06-01 08:34:29


    为了推进“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梨树区法院结合审判实际,上下联动、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把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全员参与,上下联动,普遍教育全覆盖。一是教育到人,院党组经过多次讨论研究,制定“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院长亲自抓,副院长分口抓,分阶段、分层次,教育活动到庭、到人,做到全员参与,进行普遍教育。二是突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院党组组织大家以集中查找、重点查找、问卷查找等形式,查找重点岗位、重点问题,针对审判执行、廉政纪律、办案纪律,以及审判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根源,论危害,逐项整改,围绕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法官讲堂”活动,院领导带头宣讲,干警参与互动演讲,以自身的学习感想、体会参与“主题宣讲、专题宣讲、典型宣讲”等形式,讲事实、谈感想、说体会,切实解决“权从何来、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根本立场问题,进一步提高干警把握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任务和要求的准确性,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最终成为干警自觉的追求和价值取向。三是增强教育实践效果,近期,院党组确定了“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创佳绩” 总体思路,相继出台《服务企业十项措施》,便民利民“五项承诺”,确定法院的总体目标,分解量化到庭、到人,目标明确,奖罚分明,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全力创建“想进步、走正路”风清气正的法院。

    迅速启动,运用载体,以点带面抓落实。一是借势而上,迅速、全面启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院党组紧紧抓住教育实践有利时机,以“队伍建设、司法为民”为载体,通过理论研讨,学习交流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深化司法爱民之情,今年四月,执行局在执行赵某工伤赔偿案件时,因被执行的安泰煤矿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而关闭,已无财产执行,赵某因受工伤,妻子离婚,多次上访,一直缠诉四年之久,在开展教育实践中,干警们把司法为民落实到案件之中,集资垫付了部分执行款,后经多方查找,费劲周折,终于迫使外出在外五年之久的被执行公司法人刘某到庭,仅半个月便使这起难以执行的案件圆满执结。二是针对难点、热点、重点问题,注重把教育实践的举措转化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的具体行动。涉诉信访一直是困扰法院的难题,自今年3月,院党组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涉诉信访会战,组织集中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的信访积案,逐件剖析原因,逐件提出对策,采取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巡回走访、领导包案等形式,院长马宝君带领班子成员,带着为民的深厚感情,不分昼夜,不辞辛苦,定期约谈,上门访谈,并为3位上访户联系申请低保,为1人办理残疾证,并为8名上访户捐款捐物,真心诚意的解决上访户生活困难,经两个月信访会战,以法说理,情理交融,化解10多年进京的“老大难”涉诉信访11件8人,从源头全部化解,上访人均写出不再上访的承诺书。

    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服务实践重实效。一是强力推进审执工作,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院党组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思考、去把握、去谋划,找准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妥善处理18件在全区有重大影响,涉及拆迁、诈骗、非法采矿等案件,通过案件创新社会管理,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6次送法进厂矿企业、社区、学校,与辖区重点企业和微型企业建立26个联络点,组织到农村、社区开庭6次,为推进创建国家级平安区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二是努力改善执法作风,在服务民生上有新举措。尽力方便群众诉讼,真诚回应群众期待,进一步规范服务承诺、风险提示、预约开庭、假日法庭等便民措施,将巡回审判、司法救助、信访接谈、诉前调解、判后析理与答疑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之中。三是全力打造质效双优,在管理上有新加强。院党组利用一个半月时间,组织对原有制度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清理,将原有的42项制度修订为20项,出台管人、管事、管用的《制度汇编》,体现问责和奖惩,用制度管人管事,对案件质量、日常考评实行通报督导,每季对干警出勤、值班值宿、案件评查情况进行通报,审管办为每个办案法官建立“办案质效档案”,将档案记载的情况作为提职晋级、表彰奖励的依据,督促激励干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四是大力弘扬风清气正,在队伍建设上有新面貌。以身边典型,提振精神,先后树立爱岗敬业、拼搏奉献的执行员朱富修、审判员任希望等先进典型,举办主题宣讲比赛,践行“修身、齐家、爱国、敬业”的鸡西人精神,成立文学、摄影、读书会,不定期开展讲演、书画、歌咏比赛,在局域网开辟“法院文化”专栏,交流干警创作的文学作品、廉政箴言、人生感悟、办案札记等,这种文化修养、思辨能力、司法经验的互动,成为干警核心价值观的真实体现,法院先后被省高院命名为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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