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法院实施“一二三四”工程强化审判管理促进审判质效提升

发布时间:2013-01-11 09:23:57


    梨树法院紧紧围绕最高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按照中院创建“服务大局、人民满意、司法和谐、质效双优、风清气正”型法院要求,结合我院提出的“一年打基础、两年上水平、三年创佳绩”奋斗目标,不断探索审判管理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大胆创新、勇于实践,摸索出一套具有梨树法院特色的审判管理模式,即实施“一二三四”工程,具体内容为“确定一个目标、加强两个管理、强化三项评查、建立四项机制”,工作开展一年来,我院各项审判工作均取得长足进步,各项审判指标明显趋好,案件均衡结案率比去年提高10%,简易程序适用率同比上升8%,案件调撤率同比上升3%,案件发改率同比下降5%,全年无违法超审限案件,无新增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成绩得到上级法院和地方党委一致肯定,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确定一个目标,指明工作方向

    我们从本院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我院“院小、人少、案件少”的历史现状,努力发掘自身长处,在审判管理工作中,以案件质量为突破口,提出“院小人少好管理,案少更要出精品”工作思路,决定实施“一二三四”工程。总体目标简单概括为八个字“四个上升、四个下降”,即“均衡结案率上升、当庭裁判率上升、案件调撤率上升、卷宗质量合格率上升,案件上诉率下降、发改率下降、案件平均审限天数下降、案访比下降。”我们在制定总体目标时符合四个方面要求,一是符合上级文件精神要求,我们在总结我院过去审判管理经验基础上,按照省、市法院最新要求,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做到吃透“上情”,摸清“下情”,熟悉“外情”,目标与上级精神保持一致;二是符合我院基本院情,目标既有一定挑战性,又让大伙能“翘起脚够得着”,不脱离我院现有实际;三是目标科学合理,符合审判工作内在规律,简洁明了、易于操作;四是审判工作总目标与我院总体发展大目标相吻合。制定的具体指标在广范征求各业务庭和全体干警意见后,制作成全院审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整体推进图板,将各项指标按分类完成情况由审管办统一填写,并向全院公开。

    二、加强两个管理,审判运行顺畅

    1、加强精细化管理。我们提出“向管理要效益,抓管理上水平”的工作思路,通过精细化管理手段,采取横向指标管理与纵向层级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努力在管理上做实、做细,抓出成效。横向管理就是将全院各项任务指标细化分解,按照不同职务和岗位,定岗定责,指标落实到庭、到人,由审管办定期对照年初目标对全院干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统一考核。在纵向层级管理上我们强调管理方式层级化、主体多元化,鼓励干警全员参与,通过“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角色互换,调动大家参与审判管理的积极性。在具体分工上,我们形成以审判委员会负责全面主抓、审管办具体落实、各业务庭共同参与的三级管理体系。审判委员会负责全院案件的监督指导,院长亲自主抓,担任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实行每季度召开审判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制度,专门研究解决审判管理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方案。审管办作为审判管理的核心枢纽,负责全院审判管理的具体实施,我们选派了一名业务水平高、能力强的庭长担任审管办主任,配齐配强审管队伍,现审管办人员已增至3人,具体负责全院案件质量评查、审判绩效考核、审判流程管理、司法统计报表等工作,保障全院审判活动顺畅运行。各业务庭庭长共同组成案件质量评查组,在质量评查时采取随机评查的方式进行,大家在评查别人办案质量的同时,自己也接受别人的评判,全院形成“层层抓管理、人人重质量、事事讲效率”良好工作格局。

    2、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今年我院重新制定了《案件流程管理实施细则》,对全院各项审判工作进度、质量进行宏观管理,对每个案件的审判流程进行实时跟踪,对法官程序适用进行监督,在具体落实上,重点加强审前介入、审中监督、审后回访三个环节:在立案环节上,在本院受理疑难复杂和敏感案件时,实行提前介入,进行风险评估和信访风险预测,为案件审理在风险上把关。审中监督环节,在庭审上,对庭审活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适时监督,在审限上,审管办根据《案件流程管理实施细则》对临近审限未审结、执结案件,下发《催办通知书》和《督办令》,及时进行监督。今年我院共对6件临近审限未结案件下发了《催办通知书》和《督办令》,使这6件案件全部在审限内依法审结。审后回访环节,审管办通过设立当事人意见反馈信箱、当事人电话回访、组织当事人召开座谈会、征求人大代表等机关意见的方式,对案件判后进行回访跟踪,了解当事人结案后对法院处理结果满意度及对法院、法官的客观评价。今年,审管办共对我院审结的案件跟踪回访86件,收到当事人意见反馈信12封,接到反馈举报电话14个,审管办回访当事人百余人次,有效预防上访案件发生6起,全院案件平均审限比去年缩短11.3天,审判效率得到明显提高。

    三、强化三项评查,提升案件质量

    1、强化庭审评查。庭审活动是法院案件质效最直接的体现,我们从庭审效率、合议功能、庭审质量三个方面加大评查力度。一是评查庭审效率。我院制定了《庭审规范化实施细则》,分别从庭审时间上、次数上、审判人员着装、举止、语言等方面规定了具体标准。二是评查合议功能。重点评查合议庭“合而不审,合而不议”的问题,确保合议庭真正发挥合议庭合议功能。三是评查庭审质量。我院实行常规评查与抽查相结合,由审管办定期组织庭审能力评查,采取一案一评一表,分别计分的方式对审判人员在庭审中的程序操作、言行举止、驾驭能力、秩序保障等方面进行评审,评查结果记入法官考核档案。通过庭审评查,我院刑事观摩庭得到中院有关领导的一致好评,民事观摩庭被中院评为优秀庭审。

    2、强化裁判文书评查。法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的终端产品,是法院的一张明信片,一份合格的法律裁判文书就是一份让人百看不厌的作品,它既代表一个法院的形象,也反映出这个法院的执法水平,更展现办案法官的综合素养。我院从强化评查着手,严格规范裁判文书管理,确保瑕疵文书不出院。一是评查文书审批手续。全院所有的裁判文书必须经庭长和主管院长审批后,才允许打印盖章,未经审批签字的文书决不允许发送当事人。二是评查文书制作是否规范。对文书是否符合文书样式要求进行统一评查。三是评查文书质量。在内容上要求语言精练、语法得当、行文流畅、无错别字,裁判文书整体结构合理,事实叙述清楚简洁,论证详实充分,说理透彻明了,逻辑严密,程序法、实体法引用恰当准确,判项客观具体。四是评查裁判文书上网。我院按照中院要求对裁判文书进行上网公布,为规范裁判文书上网,我们制定了《梨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实施细则》,凡未按规定签批的裁判文书一律不准上网。

    3、强化案件质量评查。案件质量是法院的生命线,我院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立院之本、工作核心,在具体评查工作中,审管办按照本院制定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采取日常评查和重点评查、专项评查与年度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案件流程管理、审执程序、实体处理、社会效果、法律文书质量、档案装订等内容开展评查验收工作。要求各业务庭在每月30日前将本月已报结的案件卷宗统一送交审管办评查,评查小组根据评分标准打分,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建立一案一表质评台账。坚持每月一评查、每季度一通报制度,截止2012年年末,我院审管办共发《案件质量评查通报》4期。对案件质量实行“四级负责制”,分别由承办法官、庭长、分管院长、审判委员会对案件质量分级负责,出现问题逐级问责,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今年我院审管办共评查各类案件270件,查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案件4件,一般质量问题的案件11件,对一般性问题案件全部由承办人进行了补正,对4起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案件均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纠错,现4起案件全部进入再审程序。

    四、建立四项机制,提供有力保障

    1、建立业务培训机制。梨树法院有着优良的学习传统,审管办成立后,院党组决定以审判管理为引导,以管督学,以考促学,培养干警办案能力,结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全市法院“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积极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院党组成员、庭科长带头讲课,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在2012年的全市法院系统“大练兵大比武”考试中,我院取得较好成绩,其中刑事获得个人第一名。我们立足长远,增强后劲,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近年来我院共有12人通过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培养出一批如陈希文、郭兰君等能办铁案、难案的专家型法官。

    2、建立绩效考评机制。我院根据省高院确定的26项审判质效评估项目设置指标,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制定实施了《案件质效评估办法》和《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把审判质效情况纳入到绩效考核项目中,成立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由审管办负责考评案件指标,对结案率、实际执结率、再审改判率、调撤率、超审限、卷宗质量、书记员工作考评打分,报绩效考评办公室汇总后形成考核结果,载入部门和法官绩效档案,先进集体、个人按绩效考评结果排序产生,激发了干警工作积极性与能动性。

    3、建立奖惩激励机制。本着“奖勤罚懒、促进实干”原则,我们制定实施了《梨树法院案件质效奖惩制度》,我们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谁出现错案,一律按规定查处,绝不姑息迁就,今年我院有2名重要岗位干警因案件质量问题受到处罚,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处罚对事不对人,不因个人的偶尔工作失误埋没全部成绩。在质效指标上我们实行重奖,兑现奖惩求真,谁指标完成的好谁重奖,今年,我院有3名年轻干警因为工作出色,成绩突出,得到了提拔重用,激发了大家工作进取热情。

    4、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我们从内、外两个方面建立监督机制,一是法院内部监督,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和审管办监督职能,按照《错案责任倒查追究制度》,追究责任,以此约束审判人员不办错案,增强干警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质量意识。二是外部社会监督,创建人大、政协、社会群众对法院工作监督平台,通过主动向党委、人大请示汇报,征求社会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深化交流,增进共识,争取支持。辖区重大案件邀请人大、政协委员和社会群众旁听庭审,增强案件审判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增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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