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区法院三项机制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发布时间:2017-10-19 09:38:14


    自今年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以来,梨树区法院积极争取区人大、政府支持,充分借势借力,加强沟通指导,着力推进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有效营造出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良好法治氛围。

    为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规范实施,该院一是建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记录、通报台账,如实对出庭应诉、未出庭应诉等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并通报政府法制办,以利于对各行政机关的监督和考核,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加强与涉案行政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在行政案件立案受理阶段,及时告知被告出庭应诉时间,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与开庭传票同时送达行政机关,明确要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三是依托“两微一网”,围绕新刑诉法修改的受案范围、登记立案制、起诉期限、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等重点内容进行宣传和释明工作,发布审判动态信息。并通过走访和座谈,向行政机关负责人讲解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需要注意的问题,争取行政机关的配合与支持,从而保证了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今年以来,该院共收审行政诉讼案件8件,结案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8人出庭应诉,出庭率达100%。

责任编辑: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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