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日起,民法总则施行,其共计11章,206条,全面确认了公民“从摇篮到坟墓”阶段所应享有的民事权利,彰显了每个人的人格尊严与私权价值。民法总则是如何守护每个人的一生呢?
从腹中的胎儿阶段,就可以接受他人赠与的财产。
呱呱坠地开始,他(她)就与父母、兄弟姐妹、爷爷奶奶等产生亲属关系。而此时此刻,他(她)还没有能力独立保护自己的权益,但民法总则总是会想方设法的给予保护。
到了8周岁时,他(她)就有权独立进行一些民事法律行为了,可以独立使用零花钱,进行与之年龄相适应的购买行为、互易行为等,这时他(她)就已经是在订立合同了,因此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例如,一个满8周岁的孩子用父母的钱打赏网络主播,此行为是一个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实施的,如打赏数额与其年龄相适应,应认定为行为有效。
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她)会不断的订立各种内容的合同,例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等。如此一来,就形成了以他(她)为主体的合同,由此产生更多权利、义务。
他(她)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关爱、教育和保护下成长。即使其在18周岁之前有了发明创造,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也是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的。
中国民法总则对未成年人民事权利的特殊保护制度,在世界上是领先的。未成年期间,如果父母尽不到应有责任,法律会主持公道,必要时甚至会撤销其父母的监护资格,并指定新的监护人。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年满18周岁后仍可追究侵害方责任,要求其给予民事赔偿。
18周岁时,他(她)已成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他(她)可以独立工作,对劳动得来的收入拥有所有权,可以自主的消费、创业。
随后,他(她)可能结婚、生子,由此产生新的亲属关系。他(她)与家人一起奋斗,共同追求美好、幸福的生活。
民法总则也确立了新的基本原则,即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也就是在从事任何法律允许的民事活动过程中,必须要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基本原则。
21世纪是互联网时代。他(她)可以享受高科技带来的便利,但也或多或少的受到高科技生活带来的烦恼,民法总则也保护个人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
他(她)将在监护人的陪伴下度过晚年、有尊严地走完一生。留下的财产,将在法律的保护下按照其生前意愿得到妥善处理,哪怕继承者或接受者目前仍是个母亲腹中的胎儿。
这就是民法总则里他(她)的故事,你我的一生也可能这样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