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庭长带头办案谱新篇

――鸡西市梨树区法院刑事审判以审判为中心 庭审实质化工作记实(一)

  发布时间:2017-06-16 15:37:20



王鹏举院长亲自开庭审案


高岐副院长开庭审案


刑庭庭长陈希文审理案件


王鹏举院长主持组织学习会议


公安局、检察院人员参加联席座谈会议

    鸡西市梨树区法院刑事审判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实质化工作,以院、庭长带头开庭办案正式拉开了序幕。通过此举,力求以庭审促公开,以庭审提效率,以庭审保公正,以庭审树权威,以庭审塑形象。

    一、组织学习,深刻领会以审判为中心的精神实质。及时召开会议,由院长王鹏举主持,主管院长和刑事审判庭、审管办全体参加,共同学习了《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我院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总结,针对该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刑事审判工作的具体情况,对扎实有效的开展这项工作进行切实可行的安排部署;

    二、联席座谈,达成对《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的统一认识。由我院主管院长主持召开了座谈会,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四部门主管刑事工作的相关人员共同参加了座谈会。通过座谈,大家广泛发表意见,均认为《实施意见》是必要的,对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提高案件质量、提升社会公信意义深远。检察院、公安局和司法局均表示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与法院保持步调一致。同时达成两个共识:一是有可能判处缓刑、管制的刑事案件判前评估前移至公安局侦查终结后或检察院的审查起诉环节;二是公安局的侦查人员、法制科把关人员及检察院的反贪局、渎职局人员多次到法院参加庭审旁听。

    三、院、庭长带头开庭,起到了模范和引领作用。为了使《实施意见》落到实处,我院院长、主管院长、刑庭庭长轮番上阵,亲自开庭审案,全程录音、录像,并邀请区公安局、检察院的相关人员进行旁听,同时要求我院从事刑事审判人员参加旁听,庭后座谈评议,找不足,找差距,并重新修改制定了刑事案件庭审评查标准。今年1至5月份,院长审结刑事案件1件;主管院长审结刑事案件2件;刑庭庭长审结刑事案件23件。院、庭长亲自办案率占我院刑事案件的100%,所结案件无上诉、无抗诉、无申诉,无超审限、无错案,息诉、服判率100%。实现了刑事审判的“五无”效果,确保了案件质量。

责任编辑:曹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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