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乔某,几年前曾因犯过两次盗窃罪分别被梨树区法院和鸡东县法院判过刑。出狱后,他仍贼心不改,继续重蹈覆辙,今年在约见女网友时,又趁机盗走其钱财,被梨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7年春节过后,乔某无聊之际随意查看手机微信的附近人群,一个女人的头像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立即打了下招呼,随后,对方开始回应,就这样,两人便聊了起来。得知对方叫李妍(化名),又是单身,他就灵机一动,承诺要跟对方结婚,李妍一听很高兴,就答应下来,乔某便提出一个要求,让李妍借给她几千块钱,说买台摩托车上下班骑着,李妍就同意借给他3000块钱。然后两人约好,在平岗矿见面。第二天,两人如约相见,李妍先去邮政储蓄所取了3000块钱,然后,乔某领着李妍到其继父家里吃饭。当乔某提起买摩托车向李妍要钱时,遭到其继父的阻拦。后来李妍就跟着乔某去了他自己家。进屋后,李妍把自己的挎包挂到墙上,就上大屋睡觉了。醒来后,李妍发现她的挎包被动过,打开一看,里面的3110元钱不见了,乔某也不知所踪。这时她已经明白钱被乔某盗走了,就立即拨打电话报了警,乔某很快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审讯,乔某对盗窃李妍钱财一事供认不讳。
丢了钱的李妍,回忆着与乔某通过微信认识才七天,就被人盗取了钱财,深为自己的轻率行为给了人可乘之机而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