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医”行贿 栽进法网

  发布时间:2017-04-11 14:16:09


    不久前,梨树区法院审结了一起行贿案件,被告人于磊(化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惜以身试法,贿赂国家工作人员为其违法办证,犯了行贿罪。 

    几年前,于磊在明知自己没有取得中医《医师资格证》及中医《执业医师证》的情况下,在鸡西市鸡冠区开设了一个“中医内科诊所”,仗着自己学得的医术收治了一些患者。2015年于磊在经营该诊所期间,为给自己的“黑医”门面正名,想将自己的西医内科诊所变更注册为中医内科诊所,思索再三,他便请托时任鸡西市鸡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科负责人陈祥(化名,另案处理)帮忙办理。为确保办成这件事情,2015年11月11日,于磊便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给陈祥3万元人民币。陈祥收受该款后,违反国家卫生部、中医药局相关规定,于2016年6月15日将于磊原西医内科诊所的《营利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为于磊中医内科诊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当陈某为自己成功改头换面而暗自高兴时,警方很快将他抓获。

责任编辑:曹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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